依憲法第五十九條
「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
依憲法第六十條
「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
(二)預算案:
就是所有中央政府要執行所有政策
包含中央人事及所管各部會之支出
編列好之後,交由立法院來砍預算
砍剩的就是真正的預算,如果行政
無法執行其政策,可告知總統後移
如果還是砍得一樣,那行政院只好
所以簡單來說,預算案就是把所有
再提交立法院(民意機關)來審察
(三)決算案
相對於預算案,決算案就是把預算
花費金額等,列在一起,交給監察
看其中有無弊案、非適宜之進度之
避免行政院花公帑時,沒有盡其該
答:法律案與預算案皆是由立法院所審議的,差別在於預算案是由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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